2022-11-02 20:37:55
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老人,每月可以享受不少于30小時的免費居家養老服務
《溫州市養老服務補貼制度實施辦法》近日印發,該辦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該辦法所稱養老服務補貼是指對具有本市戶籍的低收入家庭中的60周歲以上失能、失智及生活能夠自理的高齡(80周歲以上)老年人(以下簡稱高齡老年人),以及《溫州市居家養老服務促進條例》中規定的享受政府提供的免費居家養老服務的老年人,經過評估,采取政府補貼的形式,為他們接受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或入住養老機構提供支持的一項社會福利?!醺哏?/p>
補貼對象
補貼對象根據《浙江省養老服務補貼制度實施辦法》和《溫州市居家養老服務促進條例》的相關規定,按照老年人家庭經濟狀況和相應的政府保障責任,分為五類:
1.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60周歲以上的失能、失智及高齡老年人。
2.低收入家庭(低保邊緣家庭)60周歲以上的失能、失智及高齡老年人。
3.有條件的地方可擴大至當地平均可支配收入以下家庭60周歲以上的失能、失智及高齡老年人。
4.《溫州市居家養老服務促進條例》中規定的除上述三類以外的享受政府提供的免費居家養老服務的老年人。
?。?)重點優撫對象家庭成員、人體器官捐獻人家庭成員中的重度、中度失能失智老年人;
?。?)贍養人死亡或者傷病殘無力進行贍養的重度、中度失能失智老年人。
5.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老年人。
補貼標準
享受養老服務補貼的對象,按照能力評估結果分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重度)、基本不能自理(中度)、部分不能自理(輕度)、完全自理四檔。
1.第1、2、4類對象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重度)失能失智老年人,每月可以享受不少于45小時的免費居家養老服務;生活基本不能自理(中度)失能失智老年人,每月可以享受不少于30小時的免費居家養老服務。
2.第1類對象中部分不能自理(輕度)失能失智老年人參照浙江省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執行,高齡老年人按每人每月125元執行。
3.第2類對象中部分不能自理(輕度)失能失智老年人、高齡老年人,第3類對象以及第5類對象由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結合當地財力狀況等情況確定,并報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備案。
第1類對象的家庭不具備照料條件,經縣級民政部門批準納入機構養老的,可參照當地特困供養人員護理費標準執行。第2、4類對象的家庭不具備照料條件,經縣級民政部門批準納入機構養老的,所享受的養老服務補貼可按入住機構所提供的護理項目在護理費中抵扣。
養老服務補貼中每月享受的服務小時數,應當按照不低于當地上一年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予以換算。該辦法政策解讀稱,如鹿城區2021年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22元/小時,鹿城區低保家庭65周歲的李大爺,被評估為重度失能,那他享受的養老服務補貼標準為每月990元(22元/小時×45小時);若李大爺的老伴被評估為中度失能,那她享受的養老服務補貼標準為每月660元(22元/小時×30小時)。
養老服務補貼標準適用就高原則,不得與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長期護理保險待遇重復享受。補貼對象可按規定享受低保金等救助幫扶。
補貼提供方式
補貼通過養老服務電子津貼的形式,依托浙里辦App養老服務超市,按月發放至老年人養老服務專戶中。養老服務電子津貼不可提現,采用虛擬額度后結算制,由縣(市、區)民政部門每月按照老年人實際使用情況進行結算。偏遠山區和海島等地方若難以購買服務的,可以采取發放貨幣的方式,具體由當地民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補貼申請、評估和審核
補貼應當由本人或代理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或線上申請。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對申請人基本狀況進行調查核實??h級民政部門采取政府采購等方式確定評估機構,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具體組織實施,采取上門或集中的方式為老年人開展能力評估。根據《全省老年人自理能力篩查實施方案》(浙民養〔2022〕82號),按照統一的評估標準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確定享受養老服務補貼檔次,并在申請人所在村(社區)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的,報縣級民政部門審核批準。對不符合條件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補貼從批準當月起享受,老年人可通過養老服務超市,根據自身服務需求在各地民政部門準入的服務商和服務項目范圍內自行選擇。
被評估人或代理人對評估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收到評估結論之日起5日內在評估地提出復查申請??h級民政部門派出其他評估機構復核,并在10日內完成,有關組織、個人或家庭應當配合核查,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復核結果為最終結果。
人戶分離的老年人,本縣域內的,由本人或代理人向戶籍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核實后,經縣級民政部門審批,由居住地或戶籍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實施評估,并由招標入圍的服務商提供服務??缈h域的,由本人或代理人向戶籍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核實后,經戶籍地民政部門審批后委托居住地民政部門或由戶籍地民政部門上門進行評估,并可由居住地招標入圍的服務商提供服務,養老服務電子津貼發放按照戶籍地相關標準執行,由戶籍地民政部門按照老年人實際使用情況與居住地服務商進行結算。
結合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該辦法由市民政局、市財政局聯合印發。
該辦法政策解讀透露,2021年,省民政廳聯合省財政廳對原來的養老服務補貼制度進行修訂,對享受對象和補貼標準進行了調整。今年5月27日,《溫州市居家養老服務促進條例》通過省人大常委會批準,7月1日正式施行。該《條例》規定具有本市戶籍并居住在本市的“重點優撫對象家庭成員、人體器官捐獻人家庭成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贍養人死亡或者傷病殘無力進行贍養的中度和重度失能失智老年人”按規定享受一定時長的免費養老服務。為落實該《條例》規定和省民政廳文件精神,進一步明確我市養老服務補貼制度的補貼對象、補貼標準、提供方式,規范補貼申請、評估、審核以及資金保障、監督管理等工作,特制定該辦法。
市民政局、市財政局表示,全市各地可結合實際,制定該辦法本地實施細則或具體規定,報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