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13 10:09:43
在椒江金岸公寓,出現了一個較為少見的現象:物業費上調后,物業費收取率不降反升,多年接近百分百。
物業費“收取難”是很多小區物業面臨的難題。物業費調價通常會遇到反對聲音,有些小區甚至吵翻天。為何這個小區不僅沒吵翻,收取率還穩定保持?小區物業負責人說,秘訣是提高服務品質,加強與業主的溝通。他經常告訴員工,要清楚自己的工作職責。在物業、業委會和業主幾方相互配合下,該小區其實已經有了自治共治的雛形。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表述,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管理企業,由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等活動。
也就是說,物業公司相當于小區的“管家”,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之間的關系是雇傭關系,并非管理者與被管理者的關系。
但在現實中,很多物業公司定位出現偏差,還停留在管理者的角色。
試想一下,業主按時支付物業費,卻并沒有得到等值的物業服務,勢必會造成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發生矛盾和糾紛。
隨著城市化進程加速,物業服務成為城市居民生活重要部分,物業公司應用雙贏的思維多與業主溝通,尊重業主個體差異,提升服務水準。如此,物業和業主之間的大多數矛盾可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