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23 10:17:37
日前,因將承租的公租房轉借給他人,普陀一承租戶失去了居住資格。
普陀區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在對寧興上院小區進行安全檢查時發現,其中一套公租房里的住戶,并非該套房屋的實際承租人。
經調查,該房的實際承租人項女士因病導致生活無法自理,項女士的妹妹主動將姐姐接回自己家中照料。項女士的兒子見母親的公租房處于空置狀態,便將房屋轉借給朋友樂先生暫住。至被查處時,樂先生已在該房暫住了10天,其間,項女士的兒子未向樂先生收取借住費。
普陀區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對項女士予以騰退房屋處理,項女士的妹妹在5個工作日內替姐姐辦理了公租房退房手續。
據了解,公租房作為住房保障體系中的重要一環,承擔著為弱勢群體解決住房困難的功能,嚴禁轉租、轉借、欠費、空置。去年,普陀區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共查處6起違規轉租、轉借公租房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