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02 14:51:12
最近,龍灣區農業農村局與一家公司簽訂水域補償磋商協議,因其在施工過程中造成水域生態環境破壞,且未按規定補償,現需對龍灣區政府賠償款項99.86萬元。記者從龍灣區農業農村局了解到,這是我市首例水域領域快速鑒定生態賠償案例。
龍灣區農業農村局水政管理服務中心負責人談到,今年3月,溫州市水利局出臺《溫州市水利領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辦理指南(試行)》,提出規范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辦案流程,要求成立以局領導、主要業務科室組成的工作專班,落實專人負責、配強專班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在此基礎上,相關案件的勘定、審理速度極大提升。浙江中藍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科研中心主任薛設進一步介紹,此類案件一般需要60個工作日才能結案,該案件響應《辦理指南(試行)》的號召,在10個工作日內快速鑒定完畢,并迅速簽訂了水域補償磋商協議,做到了主體明晰、整改到位、因果分析準確,走出了一條新路子?!敖酉聛?,我們還會梳理流程細節,進一步規范工作標準,將此類案件的快速處理標準化、規范化?!痹撠撠熑苏f。
記者了解到,履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及時修復受損的生態環境,是破解“企業污染、群眾受害、政府買單”這一困局的科學舉措。該案件能給其他企業帶來警示,促使企業積極承擔生態環境之責,自覺維護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的和諧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