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13 10:05:02
為了崗位穩定性,除非保證在合同期內不結婚不生子,不然求職時“不予考慮”,這樣的行為合法么?自稱業務水平很高,入職后卻發現根本達不到崗位要求,還以懷孕不舒服為由天天遲到早退,這種情況,企業是不是只能當“冤大頭”?
針對女職工生理特點,國家各個層面出臺了一系列保護女職工的法規和舉措?!叭斯潯鼻跋?,記者聯手鄞州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共同梳理了大家最為關注的幾個問題,無論是尚未婚育的女職工,還是孕期“準媽媽”,剛剛誕育寶寶的“新手媽媽”、哺乳期的“背奶媽媽”,也許都可以找到自己關心的那一條。
問題:我是“獨立新女性”,想應聘總經理助理崗位,但人事經理以崗位穩定性為由表示不考慮未婚未育的單身女青年,除非我保證在合同期內不結婚不生娃,這合法嗎?
仲裁員解答:除法律、法規規定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用人單位在招錄人員、安排崗位或者裁減人員時,不得歧視婦女;不得與女職工約定限制結婚、限制生育或者縮減產假等損害女職工合法權益的內容。
【法律指引】《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第二十七條、《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七條、第九條第一款
問題:我是“創業小老板”,女秘書每個月那幾天都要請“痛經假”,法律有這規定?
仲裁員解答:經期女職工經醫療機構證明患有重度痛經或者經量過多的,經本人提出,用人單位應當給予1天至2天的帶薪休息。
【法律指引】《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十一條
問題:剛查出懷孕,醫生建議我住院保胎,我請“保胎假”期間工資怎么發?
仲裁員解答:女職工有流產先兆、習慣性流產史或者其他特殊情況,經醫療機構有效證明,本人提出休息的,用人單位應當予以適當安排?!氨Lゼ佟睂儆诓〖?,享受病假待遇。
【法律指引】《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十三條
問題:我是“新手人事經理”,孕期女職工請“產檢假”,可以扣工資和全勤獎嗎?
仲裁員解答:孕期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所需時間計入正常勞動時間。需要說明的是,“產檢假”一般針對必要的產前檢查時間和檢查項目。此外,對孕期女職工的工作量和工作時間應當適當減少。
【法律指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六條、《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十二條
問題:我是“準媽媽”,預產期馬上要到了,現在住院生產醫療費怎么報銷?
仲裁員解答:女職工產前檢查、生育或者流產產生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支付。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我市目前實行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參保的在職職工,生育醫療費用可以直接在醫院刷醫??ńY算。
【法律指引】《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十五條
問題:我是“二胎媽媽”,現在產假時間怎么算?
仲裁員解答:浙江省目前生育一孩的產假為158天,生育二孩、三孩的產假為188天;難產的再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再增加15天。產假自生育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計算,包含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和職業假。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產假15天;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產假42天。
【法律指引】《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二條、《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十四條
問題:我是“菜鳥人事經理”,女職工的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是一回事嗎?應該如何支付?
仲裁員解答:女職工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規定產假天數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生育津貼,用人單位不再支付產假期間工資。生育津貼標準高于產假前工資標準的,不得克扣差額部分;低于產假前工資標準的,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補足差額。女職工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其產假前工資標準支付產假期間工資。
【法律指引】《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十六條
問題:我是“職場媽媽”,產假結束后單位說我的勞動合同到期了不打算續簽,這可以嗎?
仲裁員解答:不可以。女職工勞動合同期滿,但仍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用人單位不得以合同到期為由直接終止,但女職工提出或者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等情況除外。
【法律指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五條、《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九條第三款
問題:我是“背奶媽媽”,每天可以請幾小時“哺乳假”?
仲裁員解答: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安排不少于1個小時的哺乳時間;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增加1個小時的哺乳時間。哺乳期內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為哺乳往返途中的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法律指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九條、《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十九條
問題:我是外貿老總,新招的業務員面試時忽悠說英語水平六級,可連簡單的英文郵件都看不懂,還沒過試用期就以懷孕不舒服為由天天遲到早退,“三期”內我能解雇她嗎?
仲裁員解答: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但如果“三期”女職工存在例如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過失性情形,用人單位仍可以據此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指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