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03 10:42:52
開豪車穿名牌,混跡高檔會所,投資北京房地產賺大錢……無業男子包裝成“富二代”,以投資為名騙取好友錢財,維持奢侈生活。最終,以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記者昨天從慈溪市檢察院了解到這樣一個案子。
何某自2020年起待業在家,自身無經濟來源,長時間以向朋友借款方式支撐巨額開銷,負債累累。而在朋友李某眼中,何某是個小有名氣的“富二代”,出手闊綽,僅4個月就在其中一家酒吧消費30萬元。
2021年,何某告訴李某自己有投資賺錢的路子,稱自己大哥在北京有家房地產抵押公司,投資這家公司相當于投資北京房地產項目,三個月就能翻兩番,且每天返還收益。截至2021年底,李某總共投資了100余萬元,已經拿到的“收益”卻只有30余萬元。經多次催討,何某依舊拿不出錢來,李某察覺到異樣,便報了警。2022年1月,何某被抓獲歸案。
經查,2021年8月至2022年1月,何某在高額負債及無償還能力的情況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保本高返利為誘餌,先后騙取李某、鄒某等4人向其投資共計87萬余元。另外,又以其他方式騙取好友岑某15萬元,后將上述錢款用于高額消費、個人揮霍及償還債務等。
2022年9月,慈溪市檢察院對何某提起公訴。10月,法院作出的以詐騙罪判處何某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的判決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