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22 16:15:17
長興縣市場監管局夾浦所近日查處一起理發店停業不公告消費者預付卡余額、導致消費者權益得不到保障的案件。這是自《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浙江省商務廳、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商務、鹽業執法事項整合劃入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范圍的公告》實施以來,長興縣查處的首例美容美發業預付式消費違法案件。
長興縣市場監管局夾浦所執法人員在處理一起長興某理發店消費者投訴時,發現原來辦理預付卡的該店原經營者已經停止經營,并將店面轉讓給了陳某。有市民去使用預付卡消費并要求退還余額時,卻遭到拒絕。當該市民想要找上一任經營者主張權利時,卻無法找到任何信息。
針對這一情況,長興縣市場監管局開展一系列調查后,最終確認了長興某理發店存在預付式消費違法行為。根據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第10條、第11條規定,經營者自營業執照核準登記之日起6個月后才可以發放預付卡,根據不同類型的發卡主體作了特別規定,常見的個體工商戶在發卡時,讓消費者充值時,其金額不得超過2000元。同時,要與消費者簽訂合同,標注企業經營者的名稱、住所地、聯系人、聯系方式,以及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的姓名及身份證明、住址和聯系方式。該店原經營者違反以上相關規定,被處以1萬元的罰款。
市場監管部門提醒消費者,在經營者發放預付卡店內充值前,一定要仔細查看該店是否有營業執照,了解該店的基本情況與聯系方式,充值后查看收款人與營業執照名稱是否一致,保留相關合同與充值憑證。遇到新店經營者以舊卡為由,要求繼續充值或減少優惠時,可以拒絕并及時投訴,不要為了貪圖優惠而大額充值。若確有需求,也要少充勤用,避免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