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05 13:13:39
市民楊女士花費2萬多元做美容,最后卻沒有效果,想退錢卻很難。無奈之下,楊女士向市市場監管局普陀分局進行了投訴。經調解,商家最終同意退還楊女士消費卡內剩余金額。
今年5月,楊女士在普陀東港一家美容院花費2.3萬元做臉部修復項目。商家承諾3個月修復所有問題,但直到11月份,楊女士的臉部仍沒得到修復改善,向商家提出退費請求卻遭拒絕?!皸钆恐Ц睹廊莘召M用的同時,買賣雙方合同關系成立。商家以預收款方式提供服務,但后續提供的服務并不符合約定的質量要求?!笔芾硗对V的普陀市監投訴舉報處置中心工作人員介紹說,根據民法典相關條款規定,楊女士有權終止合同,商家應按照消費者的要求退回預付款。后經調解,商家同意退還楊女士預充值的剩余金額1.5萬元,楊女士對此表示接受。
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廣大市民,在選擇美容項目時,應充分了解服務內容及存在的風險,須理性看待美容機構的宣傳,切忌盲目跟風;購買美容服務后,注意留存合同、購買的實物、短信微信記錄以及美容機構的宣傳手冊等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