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27 10:13:18
新春伊始,市海洋與漁業局、市公安局、市檢察院、舟山海事局、舟山海警局聯合發布通告,依法在全市范圍內嚴厲打擊非法從事海釣活動。
據介紹,我市嚴禁證照不齊或失效船舶從事海釣活動;嚴禁游艇從事生產、經營性海釣活動;嚴禁無證駕駛船舶從事海釣活動;嚴禁從事海釣的船舶非法捕撈、非法載客等行為;嚴禁從事海釣活動的船舶擅自拆除、改裝、遮蔽北斗或AIS等定位設備,嚴禁關閉、破壞監控、報警、防護、救生設備及設施,嚴禁遮擋、涂改船名號;嚴禁從事海釣活動的船舶超區域、超時限、超抗風力、超員、超載等行為;嚴禁從事海釣活動的船舶不服從安全指令等其他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
如違反以上相關條款的,一經查實,一律禁止船舶離港,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對拒絕、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海警、公安部門依法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對于無船名號、無船籍港、無船舶證書的“三無”船舶,一律禁止船舶離港,予以沒收取締。市民如發現違法、違規線索,可積極向有關部門舉報,共同維護良好的海上秩序,守護漁業資源和海上安全。舉報電話:0580-282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