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12 09:45:58
近日,一男子因施工過失引發船舶火災,被處以行政拘留12日的處罰。
11月17日,市消防救援支隊指揮中心接到群眾報警稱,普陀區小干島某船廠一正在維修的漁運船著火。接警后,消防力量火速前往處置,成功將火情撲滅。
后經消防部門調查發現,劉某某在漁運船上作業期間,明知動火作業有火災風險的情況下,在操作前未對作業區域內的可燃物進行有效清理,致使氣割作業中引燃周圍可燃物蔓延成災。在公安機關審查中,劉某某對其過失引起火災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消防部門提醒:動火施工作業時要做好現場防護,結束后應立即消除火種,徹底清理工作現場,并進行一段時間監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