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1 10:30:07
近日,蘭溪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蘭江中隊執法隊員巡查至該市橫山路與丹溪大道交叉口附近時,發現路邊有輛早餐車占道經營。
攤主童某稱,自己經營的是陽光早餐攤,并拿出了健康證。執法隊員發現,童某的攤位并不是統一的陽光早餐車,當時也早已超過陽光早餐經營時間?!巴蠼?,現在已超出經營時間,占用人行道越久,給大家帶來的不便就越多,請盡快收攤?!眻谭爢T現場對童某進行勸導,并告知陽光早餐經營時間和要求。
第二天上午9時許,執法隊員在同一地點再次碰到童某。鑒于童某多次超時經營且拒不整改,執法隊員依據相關規定,對其作出行政處罰?!霸谶@個地方擺攤久了,9時后就換自己的車出來擺攤,想著有人查就說是陽光早餐,沒想到還是蒙混不了?!蓖潮硎玖⒓凑?。
據了解,蘭溪城區內陽光早餐的經營時間有明確規定。該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提醒,陽光早餐經營者務必提升合法經營、合規經營的意識,不可超時經營、超面積擺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