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26 09:48:10
記者昨天從南太湖新區人民法院召開的“司法碳匯助力共富”工作品牌發布會上獲悉,目前,該院在各區縣建立的司法碳匯項目,正對357畝樹林和62畝濕地開展碳匯修復工作。
作為全省唯一的環境資源案件“四合一”跨區域集中管轄法院,今年來,南太湖新區人民法院積極探索“司法碳匯生態補償”機制,通過以當事人認購碳匯的方式,對受損的生態環境進行替代性修復,并用碳匯認購金激勵保護生態,以司法之力守護綠水青山。
“以往,由于體制機制上的不順暢,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一直是司法實踐中的難點、堵點,被告人支付的賠償修復資金閑置在法院賬上的情況多見?!蹦咸聟^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張毅說,為破解難題、盤活環境資源案件中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金,今年4月,該院出臺了《司法碳匯基金實施管理辦法》,明確資金認購和使用機制,形成了從認購碳匯到評估驗收的全鏈條全流程閉環管理,保障碳匯資金使用安全合規。目前已籌集到碳匯共富基金262萬元。機制運行以來,已推動60萬元司法碳匯資金促進當地生態系統良性發展,包括在京杭大運河德清縣新安域支流建立“水下森林生態修復”項目、在轄區內濕地公園實行濕地綠化擴面計劃等。
“為守護湖州人的‘大水缸’,埭溪鎮老虎潭水庫周邊的莊上村、大沖村等地受到庫區生態開發限制。引入‘司法碳匯生態補償’機制,將賠償義務人認購的碳匯金定向補償給水庫周邊村民,形成‘破壞者贖買—保護者受益—受益者保護’的良性循環,讓生態得綠、林農得利?!避は傸h委副書記、鎮長李小紅說,該機制在當地運作3個月以來,共增加碳匯975噸,為每戶村民增收1000余元。
此外,該院積極推動實施“護林凈水”計劃,為司法綠碳生態修復基地周邊相對經濟來源少、生活困難村民提供部分生態護林員、農村水管員等公益性崗位,發放崗位補貼,提高收入水平,推進落實“擴中”“提低”政策。